“金融资源需求'硬技术'倾向,优先支持设备核心知识产权,特别支持拥有发明清新技术的企业。”上述要求是在“一般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下提交的

該《指導意見》提出了上海銀行業保險業發展科技金融的五大支持目標、建立科技金融創新機制的五大完善舉措、多方合作開展科技金融的五大聯動措施,以此全面助推上海科創中心建設。

《指導意見》提出的科技金融五大支持目標,分別為支持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新片區、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長三角區域一體化三項新的重大任務建設;支持科研基礎設施和科技重大項目建設;支持“上海制造”品牌建設,服務科技產業創新布局;支持專業技術交易轉移平台建設;支持高層次科技人才的金融需求。

其中,支持上海三項新的重大任務的建設,是上海市銀保監督局在促進中央政府科技金融業務發展過程中提出的第一個扶持目標。

在完善科技金融創新機制方面,《指導意見》首次要求將科技金融上升到戰略高度,鼓勵轄內法人銀行在發展戰略中內嵌支持科創中心建設的任務;鼓勵保險公司加強科技保險專營分支機構的建設;支持銀行保險機構開發符合技術貿易特點的金融產品,建立投融資對接平台,為產業鏈、創新鏈提供金融服務。

《指導意見》要求,在科技支行試點中優先開展科技金融業務“規范化運作”,完善盡職免責機制,營造勇於創新的良好氛圍。 在對銀行和保險機構的考核中,科技金融成果的應用應逐步體現。

在放大科技金融聯動成效方面,《指導意見》要求各銀行保險機構充分利用與外部機構的合作機遇,提高科技金融風險管理水平與專業化水平,降低科技金融業務風險,解決信息不對稱、科技金融風險補償等問題;同時,鼓勵開辦“銀政通”等業務,實現“一窗式”服務,進一步優化科技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營商環境。

《指導意見》指出,鼓勵銀行與天使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等專業投資機構、集團內投資子公司以及信托等非銀行金融機構開展投貸聯動合作,但不得在常規信貸業務中加入不利於企業的投貸聯動業務條件,以投貸聯動之名行套利之實。